香港食物环境署中心(中心)九月二十日公布,中心一批时,发现当中有在受管制都份制造的,怀疑有关商违反相关《食物安全命令》(《命令》),涉事产品已被中心封存,没有流出市面,中心正跟进。
中心发言人说:「中心检查该批日本进口食品的食物标签时,发现一包怀疑在《命令》发出后在东京都制造的真鲷鱼柳,怀疑违反相关《命令》。」
根据该《命令》,凡源自日本东京、福岛、茨城、宫城、千叶、群马、栃木、新泻、长野和埼玉十个都/县,并在二○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或之后收获、制造、加工或包装的活生、冷冻、冷藏、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、海盐,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,一律禁止输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内供应。
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,包括就事件通知日本有关当局。如有足够证据,中心会向涉事进口商提出检控。调查仍然继续。